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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年12月16日 20时12分20秒|发布者:晓乐|点击次数:570
全国近年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若干案例
信息来源:民政部官网、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采集汇编:祝晓乐
广东省民政厅曝光10起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广东省各地民政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现将查处的10起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取缔“全国工程机械行业商协会联盟”案例
“全国工程机械行业商协会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在广州召开成立大会,设置了联盟轮值主席、轮值副主席、副主席、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组织架构成员,并颁发牌匾。2021年4月,广州市民政部门依法对“全国工程机械行业商协会联盟”予以取缔,并收缴联盟轮值主席牌匾和相关宣传海报。
二、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
“智慧中国联合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是智能安防、物联网、云计算等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家自发创办的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等职务,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展“会员”,先后在江苏、广东等地召开理事会、举办论坛,并多次举办面向安防领域企业的评奖评选活动。2021年5月,深圳市民政部门依法对“智慧中国联合会”予以取缔。
三、取缔“中国警察论坛江门工作站”案
“中国警察论坛江门工作站”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在办公场所外墙显著位置悬挂相关牌匾,设有“中国警察论坛站长办公室”“中国警察论坛副站长办公室”“中国警察论坛采编/宣传部”“中国警察论坛法务部”等4个内设机构,并非法藏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等财物一批。2021年5月,江门市民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中国警察论坛江门工作站”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云浮分会”案
“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云浮分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于2017年挂牌成立,设有理事会等组织架构,以及私刻印章、制定章程、建立台账。2021年5月,云浮市民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云浮分会”予以取缔。
五、取缔“广东省莫氏宗亲联谊会”案
“广东省莫氏宗亲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设立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通过吸收莫氏宗亲发展会员,收取会费。自2015年以来,该组织以联谊、祭祖、奖学助学等方式先后在广州市番禺区、清远市、肇庆市等地组织举办全省性大型年会。2022年4月,肇庆市民政部门依法对“广东省莫氏宗亲联谊会”予以取缔。
六、取缔“深圳周易协会”案
“深圳周易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并建设了网站,设置有深圳周易预测、深圳易经培训班、深圳风水等栏目。为推广其所谓的卜卦、算命和风水业务,还在网上开通了博客,宣讲住宅居家风水、生辰八字起名等知识。同时,该非法社会组织还使用了“深圳易经协会”“深圳周易预测协会”“深圳易经文化研究院”等名称进行了活动。2021年4月,深圳市民政部门依法对“深圳周易协会”及相关组织予以取缔。
七、取缔“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崇尚课堂”“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新会崇尚课堂”案
“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崇尚课堂”“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新会崇尚课堂”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非营利公益组织,以开展志愿服务和学习、宣传传统文化为幌子,在江门市新会区聚集人员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涉嫌传销。该非法社会组织聚集十多名中年妇女长期在民宅内上课,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允许无故不参加培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5月,江门市民政部门依法对“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崇尚课堂”“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新会崇尚课堂”予以取缔。
八、取缔“智慧安防产业联盟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案
“智慧安防产业联盟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未经登记,自称是在广东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的指导下、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下成立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省一级社团法人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章程”,诱导不明真相的安防技术防范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入会”,创办《智慧安防产业》期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深圳市民政部门依法对“智慧安防产业联盟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予以取缔。
九、取缔“阳光托管中心”案
“阳光托管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该中心招纳学生约10人,提供午托、晚托、作业辅导等服务。2022年3月,肇庆市民政部门联合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阳光托管中心”予以取缔,并责令“阳光托管中心”退还所收费用。
十、取缔“同心之家”案
“同心之家”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民科园内租下店铺,以团长为首,成立不同团队及分队,对外宣称帮扶社会、传递爱心,扶困助学,披着“慈善公益”的外衣,打着“爱心助学”的旗号拉拢附近群众加入所谓的志愿者团队,并游说群众捐款捐物,非法募集资金。2022年8月,广州市民政部门依法对“同心之家”予以取缔。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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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7【字体:大中小】
山东省民政厅集中公布已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2022年第二批)
为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山东省持续巩固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开展打非工作,全省2022年已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18家,做到打击整治举措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共同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现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我省市、县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市、县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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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31【字体:大中小】
广西玉林市民政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近期,玉林市民政局接到反映,有2个社会组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且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现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名单如下:
1.中华志愿者协会应急救援志愿者委员会玉林服务队
2.同心社区广西玉林鸿禧团队
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进一步证据,我们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1.举报电话:0775—2671790、2669612;
2.举报邮箱:yl2669612@163.com。
玉林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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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7【字体:大中小】
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经群众反映并调查核实,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安徽省丁氏文化工作委员会
2.安徽省杨氏宗亲文化专委会
举报方式
非法社会组织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组织正常发展秩序,一些打着“中华”、“中国”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更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同时,建议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要先登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和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ahnpo.cn/)进行查询,验证社会组织的身份合法性,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有人未经登记,打着社会组织旗号在皖开展活动,请立即向安徽省民政厅或市、县民政部门进行举报,让所有非法社会组织无藏身之地。
1.安徽省民政厅举报邮箱:ahshzzjd@163.com
2.安徽省民政厅举报电话:0551-65606172,0551-65606021
3.来信举报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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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2【字体:大中小】
陕西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2022年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下列组织的活动线索(如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可向属地民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核实其身份。
1.中国楼观台书画研究院
2.陕西定安家庭教育研究院
3.三秦书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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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6【字体:大中小】
加强行政执法 防范化解风险 全面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策划丨《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编辑部
执行丨赵宇新
编者按: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一段时间以来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判分析了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进一步推动全国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作出部署。
各地在开展社会组织执法工作中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通过加强执法,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比如北京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河北推动建立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机制、天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上海探索民政内部联合执法、湖北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宁夏实施综合治理等。
本刊特策划专题,邀请上述单位分享经验、做法,以兹交流、学习和借鉴,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北京:以雷霆之势向非法社会组织亮剑
窦洪静
2021年4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中国国学院大学”,图为执法人员摘牌。
2021年4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中国国学院大学”。这家非法社会组织的发展分支机构近百个,组织机构庞大,涉及业务广泛,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最终被连根拔起。
像这样的非法社会组织,自2018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共取缔、劝散270余个。北京是首都,常有打着“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北京民政执法的重点工作,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事前多种渠道及时发现
畅通举报渠道。北京市民政局在12345市民热线中设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专线,设立“320”举报邮箱,在局官网开设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专栏,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面向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违法线索,提升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开展执法检查。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纳入民政局年度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合法社会组织的同时排查其是否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安排执法人员深入CBD、高碑店、三里屯、中关村、金融街等重点区域、街道、楼宇开展“扫街式”检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加强宣传引导。在人民网、光明网、法治网、北京日报、新京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非法社会组织风险提示、识别举报办法、打击整治动态和典型案例,开展执法宣传进社区、进公园、进社会组织、进机关等活动,营造全社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事中多措并举重拳出击
首先,规范执法标准。北京市民政局先后制订了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执法参考、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执法示范案卷等内部文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明确非法社会组织的认定要点。在名称上,有的明显属于社会组织名称,如“XX协会”“XX基金会”等,较易定性为“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有的情况较为复杂,如“XX中心”“XX俱乐部”“XX联盟”“XX委员会”等,需要进一步调查有无章程或类似章程的管理性文件、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印章等,综合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定。
二是明确非法社会组织证据清单。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在线、香港一站通等,确认相关组织登记情况,必要时商请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函件;非法社会组织有网站或开展活动相关网页的,及时有效进行证据固化;现场检查中,注意调取是否悬挂、张贴显示身份的牌匾及开展活动的宣传材料、合同、财务票据等。
三是明确根据非法社会组织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理的原则。对于未造成社会危害、违法情节轻微的,可采取要求其主动解散并停止相关活动方式处理;对于开展有益活动、有发展前景,且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引导其依法登记;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社会危害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其次,创新执法流程。北京市民政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非法社会组织执法活动中参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同时,根据非法社会组织案件办理的工作实际,北京市民政局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流程。
比如,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或线索不明无法继续调查的案件,为进一步获取信息,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协查通告,征寻线索;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但因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不能实施当面取缔的,可通过公告予以取缔,杜绝让“非法行为继续飞”的情况;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征明显的案件且有活动场所、工作人员的,可当场取缔,实现快速打击,避免“人走楼空”,提高执法效率。
再次,强化执法行动。北京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快速查处的执法原则,对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假借国家战略、假冒中央机关直属单位或下设机构开展骗钱敛财活动,以及伪健康类、伪国学类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重点打击。
事后多方聚力联合惩戒
对于已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案件情况、关联机构和人员信息、关联网址、微信微博等,北京市民政局定期归纳汇总,形成完整信息链,向民政部、北京市委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推送。截至目前,共删除微信微博账号83个,清理宣传文章1134篇,摘除文章死链接及快照816个、相关评论32条、音视频263个,净化了网络空间,消除了后续不良影响。
对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等主体通过举办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北京市民政局将其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关联公司被处以罚款,实现了民政、市场监管联合惩戒;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确保行政执法履职到边;对于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持续向社会进行公告,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定时开展已处置非法社会组织“回头看”,发现继续开展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遏制非法社会组织“打而不死”“换壳复燃”现象。
正是依托这些措施的保障,北京市民政局得以展现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雷霆之势、敢于“亮剑”的执法力度,在北京市扫黄打非专项工作中连续多年荣获先进集体称号,为首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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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30【字体:大中小】
江西省民政厅集中公布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现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江西省民政厅已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同时,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敬请拨打举报电话:0791-86287633进行举报,或将举报资料发送至邮箱:mgj86287633@163.com。对实名举报的,将按要求严格保密。
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江西省家庭教育协会
2.嘉源爱心助学基金会
3.廉政行为研究会江西工作委员会
4.中国庐山爱情学院及其分支机构
来源:江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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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0【字体:大中小】
北京市民政局持续发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7月12日,北京市民政局重拳出击,对“华夏文艺家协会”“中国世界文化促进会”两家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这两家非法社会组织未在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评选表彰、征稿、颁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秩序。
接到群众举报
5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对“华夏文艺家协会”和“中国世界文化促进会”对外宣称的办公地址进行现场调查,均未发现有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所留电话也无人接听。
调查结果出炉
经查,这两家非法社会组织冠以“华夏”“中国”“世界”字头,借用“建军”“文艺”等热点话题,以评选表彰、颁奖、授予荣誉称号等为活动内容,向文艺界人士邮寄《关于“文艺创作奖”评选征稿活动通知》《关于某同志荣获“世界文坛巨匠终身成就奖”并授予“世界文坛巨匠”荣誉称号的通知》。“华夏文艺家协会”为增加可信度,还设立网站并发布文艺创作类等相关信息,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依法予以取缔
以上两家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依法予以取缔。
《取缔决定书》
京民执取﹝2022﹞10号
今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坚持打击整治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挖彻查“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已先后取缔9家非法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取缔时间
华夏凤凰艺术研究会
2022年1月
中爱联合纯种猫俱乐部
2022年1月
中国名牌产品品牌管理中心
2022年1月
中企普信评级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
中国企业评级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
中国民族画院
2022年3月
中国润兴绿地环保产业发展联盟
2022年4月
华夏文艺家协会
2022年7月
中国世界文化促进会
2022年7月
非法社会组织“中国企业评级管理委员会”“中国名牌产品品牌管理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
北京市民政局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如对社会组织的身份不明,可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核实,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北京市民政局电话010-65868811进行举报。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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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4【字体:大中小】
江苏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
全省依法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7月13日,江苏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全省依法取缔的11家以及劝散的4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11家)
序号 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执法主体
1东望江苏无锡宜兴屺桥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2东望江苏无锡宜兴金三角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3东望江苏无锡宜兴张渚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4东望江苏无锡宜兴范道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5东望江苏无锡宜兴丁山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6潮哥正能量爱心团队 徐州市丰县民政局
7千家诗研究会 海安市民政局
8千家诗作家协会 海安市民政局
9广陵瘦西湖课堂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
10扬州邗江锦阳课堂 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
11江都善心课堂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二、劝散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4家)
序号 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执法主体
1 亚东会 南京市民政局
2 江苏企业数字化促进会 苏州市民政局
3 蓝天救援(BSR) 扬州市民政局
4 扬州市江都区儿童视力康复中心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江苏省民政厅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拟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2.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全国社会组织”;
3.“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4.联系江苏省内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在江苏境内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等)。
举报电话:025-83590495;025-83590411
举报邮箱:jsmzshzz@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210003)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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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6【字体:大中小】
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公布三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工业碳中和产业协作中心”“工业废水零排产业生态联盟”“毛泽东思想与企业文化研习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本机关经调查取证认定其为非法社会组织,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2年5月23日对其予以取缔,现予以公告。
来源:青岛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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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字体:大中小】
陕西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一批
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2022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陕西省人民政府黄楼书画院
2.富平县职工秦腔协会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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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3【字体:大中小】
四川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4月11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经查,“四川乡村振兴诗书画院”“四川荣戎诗书画院”“四川老作家书画院”“众赏国学书画院”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为获得上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进一步证据,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1.举报电话:028—84423015;2.举报邮箱:scmzmg@126.com。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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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7【字体:大中小】
江苏民政部门公布今年首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3月16日,江苏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民政部门还将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民政部门提醒公众,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拟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事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2.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全国社会组织”;
3.“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4.联系江苏省内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在江苏境内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等)。
举报电话:025-83590495;025-83590411
举报邮箱:jsmzshzz@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210003)
来源:新华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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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31【字体:大中小】
广西防城港市公布2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近期,防城港局接到反映,下列2个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1.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
2.防城港综合性救援支队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我市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1.登陆广西社会组织(http://shzz.mzt.gxzf.gov.cn/)首页的“我要问-投诉平台”专栏,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电话:0770—2823312;
3.举报邮箱:fcgmgk@126.com。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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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2【字体:大中小】
广西公布3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4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主要涉及宗亲会、商会、助学领域,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根据群众反映,调查发现广西谢氏总会、广西丘(邱)氏商会、薪火相传爱心助学服务站3个组织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却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根据相关法规,社会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后,才能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就涉嫌触犯法律。公众如需要查询一家社会组织是否经过登记,可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搜索查询。
有关专家提醒,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通常都是未经登记就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主要通过为相关个人或单位颁发所谓的奖状、证书、荣誉等方式牟利。
为获取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更多证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设置了投诉举报渠道,欢迎公众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公众可登录广西社会组织网首页的“我要问-投诉平台”专栏,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也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771-2441744或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gx2441744@sina.com的方式举报。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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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2【字体:大中小】
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1年第五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1年第五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此次“上榜”名单仅有一家,为“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
此前,有网友举报称,“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打着民政厅下属机构给企业进行安全培训的名义售卖医疗器械诈骗。接到投诉举报后,安徽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立即与举报人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针对反映的“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以民政厅下属机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等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并非自称的事业单位,也未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组织正常发展秩序,一些打着“中华”、“中国”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更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民政厅表示,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同时,建议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要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和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址:http://39.145.0.183:8010/)进行查询,验证社会组织的身份合法性,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有人未经登记,打着社会组织旗号在皖开展活动,请立即向安徽省民政厅或市、县民政部门进行举报,让所有非法社会组织无藏身之地。
安徽省民政厅举报邮箱:ahshzzjd@163.com,ahshzzxm@163.com。安徽省民政厅举报电话:0551-65606022,0551-65606033,0551-65606021,0551-65606128,0551-65606129。
来源:合肥晚报
发布时间:2022-01-05【字体:大中小】
公安部:2021年打掉、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六百余个,追赃超亿元
1月4日,南都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去年全国公安紧盯“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新形势新特点,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1至10月与2017年同期相比,抢夺案件发案数下降89.8%,抢劫案件发案数下降75.5%,盗窃案件发案数下降53.3%,“两盗一抢”案件发案数均下降超50%,盗抢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破案率明显提高。
此外,全国公安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去年共打掉非法社会组织1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9名,联合民政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518个,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1亿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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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8【字体:大中小】
浙江省民政厅公布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2021年9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有力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厅现公布2021年9月份以来部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序号 执法主体 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1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启贝艺术培训机构
2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贝朗教育咨询机构
3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菁杭教育培训机构
4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蓝波湾艺术特长培训机构
5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欣蕾艺术培训机构
6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启丞教育机构
7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曦月艺术培训机构
8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耐思艺术特长培训机构
9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画韵文化艺术
10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联手才艺测评机构
11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耐思艺术特长培训机构
12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思腾培训机构
13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大学生团契
14嘉善县民政局 嘉善向日葵文学社教育培训点
15嘉善县民政局 嘉善易凌空手道培训点
16嘉善县民政局 嘉善西云教育培训点
17海盐县民政局 中华国际舞蹈联合会
18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
19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明心教育学校
20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小龙人象棋培训
21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绍兴市柯桥区河南同乡会
22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聚优教育
23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乐贝兔儿童成长中心
24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西施乡土名小吃研究所
25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房车俱乐部
26诸暨市民政局 越馨文化艺术会
27嵊州市民政局 吾悦金街第二乐章培训中心
28新昌县民政局 巧英商会
29新昌县民政局 老干部桥牌协会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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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6【字体:大中小】
青岛抽查535家社会组织,取缔非法社会组织4家、
劝散摘牌186家
近日,青岛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中发现,某商会由于缺乏社团组织运作经验,在成立之初盲目发展会员,对进入领导机构的人员把关不严,导致内部出现矛盾。执法人员帮助其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通过重新审核登记会员资格、按章程规定召开相关会议等手段,有效化解了矛盾,使商会重新走向规范化发展的路子。
2018年以来,青岛市民政局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535家社会组织开展了执法抽查。通过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每年按照上一年底社会组织登记总数5%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在青岛政务网公开抽取和检查结果。为了提高工作有效性,青岛市民政局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公开、公平、公正。
检查全部采用实地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由两名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到社会组织登记地址,以调阅资料、当场询问、财务审计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党建、年报、法人结构治理、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业务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财务管理、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八个方面的情况认真核实。
在执法抽查的同时,青岛市民政局加大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力度,2018年以来,青岛市民政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4家、劝散摘牌186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48家。通过监管手段多管齐下,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每年都上一个新台阶。2018年以来,新增市级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266家,社会组织年报率达90%以上。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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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6【字体:大中小】
草台班子竟成“权威机构”?这家非法组织被取缔了
一家没有在任何部门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竟然在长达数年的时间,打着权威部门授权旗号,在全国下设数十家分支机构,制发带有“全国”字样的等级证书,让处于“鸡娃”焦虑中的家长心甘情愿为之“买单”。
2021年7月,北京市民政局接到民政部转来“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线索,立即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经过网络核查、现场检查、去函协查、询问调查等方式,执法人员掌握了“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违法事实。这家“草台班子”如何摇身一变,成为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的“权威机构”逐渐浮出水面。
“拉大旗作虎皮”常常是非法社会组织行骗的惯用伎俩。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中心”截取教育部2015年印发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的片段,对外宣称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被纳入中小学生成长档案,作为学生中高考的参考依据,并称自己已获有关权威机构授权,其出具的“测评结果”具有权威作用。
“一些正处于焦虑中的学生家长听到这一系列说辞,很难不会动心。”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表示。
据了解,一些参加测评的学生家长和合作机构也曾对该“中心”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要求其提供授权文件,但被以“涉密”为由轻松化解。
执法人员分析,学生家长和合作机构轻信该“中心”,还缘于其“比真的还像真的”的组织名称和组织架构。
发布时间:2021-11-12【字体:大中小】
河北省石家庄市17家社会组织被警告,3家被撤销登记
据石家庄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统计,截至2021年11月10日,2021年石家庄市民政局共对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20起,其中社会团体20起。这20家社会组织均因不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而受到行政处罚(警告17起,撤销登记3起)。
例如:石家庄市农业标准化协会、石家庄市唐山商会等因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又如:石家庄市表面处理行业协会、石家庄市科技日语学会、石家庄市铸造协会因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2019年年度检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有:
1.是否按时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2.是否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3.是否及时对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事项办理变更登记;
4.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进行活动;
5.是否依法开展慈善募捐;
6.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
7.是否存在违法评比达标表彰等。
在此,石家庄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议广大社会组织:
1.要按时参加年检;
2.要规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
3.要按时办理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变更登记;
4.要严格依据宗旨和章程开展活动;
5.没有公开募捐资格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6.要规范财务管理;
7.要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特别提醒
1.社会组织需要变更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章程核准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和直接登记的除外)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修改章程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程序,社会团体经会员(代表)大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机关核准后方可有效。
3.社会组织负责人调整、社会团体换届完成后,在30日内到管理机关备案。
4.社会服务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5.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
6.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7.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社会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8.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名称一般为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并冠以本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例如“石家庄市***协会***专业委员会”。
9.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10.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11.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
来源:石家庄社会组织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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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4【字体:大中小】
浙江省民政厅公布第五批非法社会组织
2021年7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部署,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有力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厅现公布2021年7月份以来部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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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3【字体:大中小】
海南省发布2021年第二批取缔及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有效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打击整治,现将2021年第二批6家取缔、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予以集中公布,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请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敬请拨打举报电话:0898-65346610、65312693进行举报,或将举报资料发送至邮箱:bgs_sgj@hainan.gov.cn。对实名举报的,将按要求严格保密。
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海口环境卫生协会
2.陵水县新村镇乐学堂培训中心
3.群英乡希望启航培训中心
4.群英乡未来教育培训中心
二、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全国心理学培训考评管理中心
2.中国跆拳道高手会海南分会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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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0【字体:大中小】
大连16家社会组织受处罚
经查,下列16家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监督检查且不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拟对这16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限下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有权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联系人:李熹晨、联系电话:0411-83602916、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
特此公告。
来源:大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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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1【字体:大中小】
上海市民政局先后公布四批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根据国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今年以来,上海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认真梳理排查,先后公布四批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共取缔了13家非法社会组织、劝散了8家非法社会组织。现将上述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予以集中公布,以正视听。
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龙童军总会及其下设4个分会
全国房地产CIO联盟及其下设18个分站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荣民外滩公益基金会
中小城市公交改革与发展企业联合会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老房子俱乐部
中华陶瓷大师联盟
中国建筑环境设计产业联盟
莘光长老会
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
上海市台球俱乐部联盟
中国新世纪学习型家庭全国联盟
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汉服上海文化社
中国上市公司董秘俱乐部
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
中国健康大学工作委员会
中国策划协会上海市管理委员会
上海互联网龙岩军团
上海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
黑池舞蹈教育联合会
投诉举报方式
上海市民政局执法总队 021-63215555
邮箱:shsmzzfzd@mzj.sh.gov.cn传真:021-63238523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272弄14号邮编:200052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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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4【字体:大中小】
贵州省13家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
贵州省民政厅的消息,今年4月以来,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等18个部门开展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至6月底,公开取缔13家非法社会组织,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7家,维护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勋介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压实责任,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联合动员部署、联合曝光查处。通过发出倡议、引导登记、劝散、公布涉嫌名单等方式多措并举,全省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27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40件,其中取缔13件(家)、劝散10件、自行解散7件、引导登记6件、在办案件4件。据介绍,遭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是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贵州省民政厅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inanpogov),通过输入该社会组织名称,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识别该组织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支持或方便。
贵州省民政厅欢迎社会各界向民政部门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贵州省民政厅举报电话为:0851-86832008,举报邮箱:sshzzglj@guizhou.gov.cn。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原浙江兵团11团战友 祝晓乐
采集、奉献、提醒…… 2022.12.10全国近年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若干案例
信息来源:民政部官网、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采集汇编:祝晓乐
广东省民政厅曝光10起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广东省各地民政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现将查处的10起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取缔“全国工程机械行业商协会联盟”案例
“全国工程机械行业商协会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在广州召开成立大会,设置了联盟轮值主席、轮值副主席、副主席、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组织架构成员,并颁发牌匾。2021年4月,广州市民政部门依法对“全国工程机械行业商协会联盟”予以取缔,并收缴联盟轮值主席牌匾和相关宣传海报。
二、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
“智慧中国联合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是智能安防、物联网、云计算等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家自发创办的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等职务,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展“会员”,先后在江苏、广东等地召开理事会、举办论坛,并多次举办面向安防领域企业的评奖评选活动。2021年5月,深圳市民政部门依法对“智慧中国联合会”予以取缔。
三、取缔“中国警察论坛江门工作站”案
“中国警察论坛江门工作站”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在办公场所外墙显著位置悬挂相关牌匾,设有“中国警察论坛站长办公室”“中国警察论坛副站长办公室”“中国警察论坛采编/宣传部”“中国警察论坛法务部”等4个内设机构,并非法藏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等财物一批。2021年5月,江门市民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中国警察论坛江门工作站”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云浮分会”案
“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云浮分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于2017年挂牌成立,设有理事会等组织架构,以及私刻印章、制定章程、建立台账。2021年5月,云浮市民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云浮分会”予以取缔。
五、取缔“广东省莫氏宗亲联谊会”案
“广东省莫氏宗亲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设立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通过吸收莫氏宗亲发展会员,收取会费。自2015年以来,该组织以联谊、祭祖、奖学助学等方式先后在广州市番禺区、清远市、肇庆市等地组织举办全省性大型年会。2022年4月,肇庆市民政部门依法对“广东省莫氏宗亲联谊会”予以取缔。
六、取缔“深圳周易协会”案
“深圳周易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并建设了网站,设置有深圳周易预测、深圳易经培训班、深圳风水等栏目。为推广其所谓的卜卦、算命和风水业务,还在网上开通了博客,宣讲住宅居家风水、生辰八字起名等知识。同时,该非法社会组织还使用了“深圳易经协会”“深圳周易预测协会”“深圳易经文化研究院”等名称进行了活动。2021年4月,深圳市民政部门依法对“深圳周易协会”及相关组织予以取缔。
七、取缔“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崇尚课堂”“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新会崇尚课堂”案
“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崇尚课堂”“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新会崇尚课堂”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非营利公益组织,以开展志愿服务和学习、宣传传统文化为幌子,在江门市新会区聚集人员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涉嫌传销。该非法社会组织聚集十多名中年妇女长期在民宅内上课,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允许无故不参加培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5月,江门市民政部门依法对“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崇尚课堂”“东望志愿者广东江门新会崇尚课堂”予以取缔。
八、取缔“智慧安防产业联盟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案
“智慧安防产业联盟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未经登记,自称是在广东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的指导下、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下成立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省一级社团法人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章程”,诱导不明真相的安防技术防范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入会”,创办《智慧安防产业》期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深圳市民政部门依法对“智慧安防产业联盟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予以取缔。
九、取缔“阳光托管中心”案
“阳光托管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该中心招纳学生约10人,提供午托、晚托、作业辅导等服务。2022年3月,肇庆市民政部门联合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阳光托管中心”予以取缔,并责令“阳光托管中心”退还所收费用。
十、取缔“同心之家”案
“同心之家”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民科园内租下店铺,以团长为首,成立不同团队及分队,对外宣称帮扶社会、传递爱心,扶困助学,披着“慈善公益”的外衣,打着“爱心助学”的旗号拉拢附近群众加入所谓的志愿者团队,并游说群众捐款捐物,非法募集资金。2022年8月,广州市民政部门依法对“同心之家”予以取缔。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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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集中公布已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2022年第二批)
为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山东省持续巩固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开展打非工作,全省2022年已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18家,做到打击整治举措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共同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现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我省市、县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市、县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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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31【字体:大中小】
广西玉林市民政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近期,玉林市民政局接到反映,有2个社会组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且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现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名单如下:
1.中华志愿者协会应急救援志愿者委员会玉林服务队
2.同心社区广西玉林鸿禧团队
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进一步证据,我们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1.举报电话:0775—2671790、2669612;
2.举报邮箱:yl2669612@163.com。
玉林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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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7【字体:大中小】
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经群众反映并调查核实,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安徽省丁氏文化工作委员会
2.安徽省杨氏宗亲文化专委会
举报方式
非法社会组织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组织正常发展秩序,一些打着“中华”、“中国”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更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同时,建议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要先登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和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ahnpo.cn/)进行查询,验证社会组织的身份合法性,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有人未经登记,打着社会组织旗号在皖开展活动,请立即向安徽省民政厅或市、县民政部门进行举报,让所有非法社会组织无藏身之地。
1.安徽省民政厅举报邮箱:ahshzzjd@163.com
2.安徽省民政厅举报电话:0551-65606172,0551-65606021
3.来信举报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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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2【字体:大中小】
陕西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2022年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下列组织的活动线索(如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可向属地民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核实其身份。
1.中国楼观台书画研究院
2.陕西定安家庭教育研究院
3.三秦书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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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6【字体:大中小】
加强行政执法 防范化解风险 全面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策划丨《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编辑部
执行丨赵宇新
编者按: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一段时间以来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判分析了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进一步推动全国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作出部署。
各地在开展社会组织执法工作中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通过加强执法,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比如北京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河北推动建立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机制、天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上海探索民政内部联合执法、湖北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宁夏实施综合治理等。
本刊特策划专题,邀请上述单位分享经验、做法,以兹交流、学习和借鉴,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北京:以雷霆之势向非法社会组织亮剑
窦洪静
2021年4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中国国学院大学”,图为执法人员摘牌。
2021年4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中国国学院大学”。这家非法社会组织的发展分支机构近百个,组织机构庞大,涉及业务广泛,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最终被连根拔起。
像这样的非法社会组织,自2018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共取缔、劝散270余个。北京是首都,常有打着“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北京民政执法的重点工作,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事前多种渠道及时发现
畅通举报渠道。北京市民政局在12345市民热线中设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专线,设立“320”举报邮箱,在局官网开设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专栏,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面向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违法线索,提升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开展执法检查。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纳入民政局年度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合法社会组织的同时排查其是否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安排执法人员深入CBD、高碑店、三里屯、中关村、金融街等重点区域、街道、楼宇开展“扫街式”检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加强宣传引导。在人民网、光明网、法治网、北京日报、新京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非法社会组织风险提示、识别举报办法、打击整治动态和典型案例,开展执法宣传进社区、进公园、进社会组织、进机关等活动,营造全社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事中多措并举重拳出击
首先,规范执法标准。北京市民政局先后制订了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执法参考、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执法示范案卷等内部文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明确非法社会组织的认定要点。在名称上,有的明显属于社会组织名称,如“XX协会”“XX基金会”等,较易定性为“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有的情况较为复杂,如“XX中心”“XX俱乐部”“XX联盟”“XX委员会”等,需要进一步调查有无章程或类似章程的管理性文件、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印章等,综合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定。
二是明确非法社会组织证据清单。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在线、香港一站通等,确认相关组织登记情况,必要时商请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函件;非法社会组织有网站或开展活动相关网页的,及时有效进行证据固化;现场检查中,注意调取是否悬挂、张贴显示身份的牌匾及开展活动的宣传材料、合同、财务票据等。
三是明确根据非法社会组织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理的原则。对于未造成社会危害、违法情节轻微的,可采取要求其主动解散并停止相关活动方式处理;对于开展有益活动、有发展前景,且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引导其依法登记;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社会危害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其次,创新执法流程。北京市民政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非法社会组织执法活动中参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同时,根据非法社会组织案件办理的工作实际,北京市民政局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流程。
比如,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或线索不明无法继续调查的案件,为进一步获取信息,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协查通告,征寻线索;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但因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不能实施当面取缔的,可通过公告予以取缔,杜绝让“非法行为继续飞”的情况;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征明显的案件且有活动场所、工作人员的,可当场取缔,实现快速打击,避免“人走楼空”,提高执法效率。
再次,强化执法行动。北京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快速查处的执法原则,对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假借国家战略、假冒中央机关直属单位或下设机构开展骗钱敛财活动,以及伪健康类、伪国学类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重点打击。
事后多方聚力联合惩戒
对于已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案件情况、关联机构和人员信息、关联网址、微信微博等,北京市民政局定期归纳汇总,形成完整信息链,向民政部、北京市委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推送。截至目前,共删除微信微博账号83个,清理宣传文章1134篇,摘除文章死链接及快照816个、相关评论32条、音视频263个,净化了网络空间,消除了后续不良影响。
对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等主体通过举办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北京市民政局将其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关联公司被处以罚款,实现了民政、市场监管联合惩戒;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确保行政执法履职到边;对于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持续向社会进行公告,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定时开展已处置非法社会组织“回头看”,发现继续开展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遏制非法社会组织“打而不死”“换壳复燃”现象。
正是依托这些措施的保障,北京市民政局得以展现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雷霆之势、敢于“亮剑”的执法力度,在北京市扫黄打非专项工作中连续多年荣获先进集体称号,为首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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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30【字体:大中小】
江西省民政厅集中公布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现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江西省民政厅已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同时,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敬请拨打举报电话:0791-86287633进行举报,或将举报资料发送至邮箱:mgj86287633@163.com。对实名举报的,将按要求严格保密。
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江西省家庭教育协会
2.嘉源爱心助学基金会
3.廉政行为研究会江西工作委员会
4.中国庐山爱情学院及其分支机构
来源:江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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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0【字体:大中小】
北京市民政局持续发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7月12日,北京市民政局重拳出击,对“华夏文艺家协会”“中国世界文化促进会”两家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这两家非法社会组织未在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评选表彰、征稿、颁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秩序。
接到群众举报
5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对“华夏文艺家协会”和“中国世界文化促进会”对外宣称的办公地址进行现场调查,均未发现有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所留电话也无人接听。
调查结果出炉
经查,这两家非法社会组织冠以“华夏”“中国”“世界”字头,借用“建军”“文艺”等热点话题,以评选表彰、颁奖、授予荣誉称号等为活动内容,向文艺界人士邮寄《关于“文艺创作奖”评选征稿活动通知》《关于某同志荣获“世界文坛巨匠终身成就奖”并授予“世界文坛巨匠”荣誉称号的通知》。“华夏文艺家协会”为增加可信度,还设立网站并发布文艺创作类等相关信息,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依法予以取缔
以上两家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依法予以取缔。
《取缔决定书》
京民执取﹝2022﹞10号
今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坚持打击整治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挖彻查“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已先后取缔9家非法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取缔时间
华夏凤凰艺术研究会
2022年1月
中爱联合纯种猫俱乐部
2022年1月
中国名牌产品品牌管理中心
2022年1月
中企普信评级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
中国企业评级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
中国民族画院
2022年3月
中国润兴绿地环保产业发展联盟
2022年4月
华夏文艺家协会
2022年7月
中国世界文化促进会
2022年7月
非法社会组织“中国企业评级管理委员会”“中国名牌产品品牌管理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
北京市民政局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如对社会组织的身份不明,可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核实,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北京市民政局电话010-65868811进行举报。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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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4【字体:大中小】
江苏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
全省依法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7月13日,江苏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全省依法取缔的11家以及劝散的4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11家)
序号 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执法主体
1东望江苏无锡宜兴屺桥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2东望江苏无锡宜兴金三角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3东望江苏无锡宜兴张渚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4东望江苏无锡宜兴范道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5东望江苏无锡宜兴丁山课堂 宜兴市民政局
6潮哥正能量爱心团队 徐州市丰县民政局
7千家诗研究会 海安市民政局
8千家诗作家协会 海安市民政局
9广陵瘦西湖课堂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
10扬州邗江锦阳课堂 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
11江都善心课堂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二、劝散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4家)
序号 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执法主体
1 亚东会 南京市民政局
2 江苏企业数字化促进会 苏州市民政局
3 蓝天救援(BSR) 扬州市民政局
4 扬州市江都区儿童视力康复中心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江苏省民政厅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拟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2.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全国社会组织”;
3.“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4.联系江苏省内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在江苏境内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等)。
举报电话:025-83590495;025-83590411
举报邮箱:jsmzshzz@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210003)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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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6【字体:大中小】
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公布三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工业碳中和产业协作中心”“工业废水零排产业生态联盟”“毛泽东思想与企业文化研习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本机关经调查取证认定其为非法社会组织,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2年5月23日对其予以取缔,现予以公告。
来源:青岛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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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字体:大中小】
陕西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一批
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2022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陕西省人民政府黄楼书画院
2.富平县职工秦腔协会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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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3【字体:大中小】
四川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4月11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经查,“四川乡村振兴诗书画院”“四川荣戎诗书画院”“四川老作家书画院”“众赏国学书画院”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为获得上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进一步证据,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1.举报电话:028—84423015;2.举报邮箱:scmzmg@126.com。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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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7【字体:大中小】
江苏民政部门公布今年首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3月16日,江苏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民政部门还将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民政部门提醒公众,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拟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事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2.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全国社会组织”;
3.“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4.联系江苏省内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在江苏境内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等)。
举报电话:025-83590495;025-83590411
举报邮箱:jsmzshzz@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210003)
来源:新华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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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31【字体:大中小】
广西防城港市公布2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近期,防城港局接到反映,下列2个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1.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
2.防城港综合性救援支队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我市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1.登陆广西社会组织(http://shzz.mzt.gxzf.gov.cn/)首页的“我要问-投诉平台”专栏,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电话:0770—2823312;
3.举报邮箱:fcgmgk@126.com。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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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2【字体:大中小】
广西公布3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4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主要涉及宗亲会、商会、助学领域,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根据群众反映,调查发现广西谢氏总会、广西丘(邱)氏商会、薪火相传爱心助学服务站3个组织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却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根据相关法规,社会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后,才能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就涉嫌触犯法律。公众如需要查询一家社会组织是否经过登记,可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搜索查询。
有关专家提醒,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通常都是未经登记就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主要通过为相关个人或单位颁发所谓的奖状、证书、荣誉等方式牟利。
为获取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更多证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设置了投诉举报渠道,欢迎公众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公众可登录广西社会组织网首页的“我要问-投诉平台”专栏,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也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771-2441744或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gx2441744@sina.com的方式举报。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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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2【字体:大中小】
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1年第五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1年第五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此次“上榜”名单仅有一家,为“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
此前,有网友举报称,“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打着民政厅下属机构给企业进行安全培训的名义售卖医疗器械诈骗。接到投诉举报后,安徽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立即与举报人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针对反映的“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以民政厅下属机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等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安徽省科普宣教中心”并非自称的事业单位,也未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组织正常发展秩序,一些打着“中华”、“中国”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更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民政厅表示,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同时,建议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要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和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址:http://39.145.0.183:8010/)进行查询,验证社会组织的身份合法性,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有人未经登记,打着社会组织旗号在皖开展活动,请立即向安徽省民政厅或市、县民政部门进行举报,让所有非法社会组织无藏身之地。
安徽省民政厅举报邮箱:ahshzzjd@163.com,ahshzzxm@163.com。安徽省民政厅举报电话:0551-65606022,0551-65606033,0551-65606021,0551-65606128,0551-65606129。
来源:合肥晚报
发布时间:2022-01-05【字体:大中小】
公安部:2021年打掉、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六百余个,追赃超亿元
1月4日,南都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去年全国公安紧盯“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新形势新特点,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1至10月与2017年同期相比,抢夺案件发案数下降89.8%,抢劫案件发案数下降75.5%,盗窃案件发案数下降53.3%,“两盗一抢”案件发案数均下降超50%,盗抢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破案率明显提高。
此外,全国公安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去年共打掉非法社会组织1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9名,联合民政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518个,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1亿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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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8【字体:大中小】
浙江省民政厅公布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2021年9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有力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厅现公布2021年9月份以来部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序号 执法主体 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1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启贝艺术培训机构
2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贝朗教育咨询机构
3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菁杭教育培训机构
4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蓝波湾艺术特长培训机构
5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欣蕾艺术培训机构
6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启丞教育机构
7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曦月艺术培训机构
8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耐思艺术特长培训机构
9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画韵文化艺术
10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联手才艺测评机构
11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耐思艺术特长培训机构
12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思腾培训机构
13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大学生团契
14嘉善县民政局 嘉善向日葵文学社教育培训点
15嘉善县民政局 嘉善易凌空手道培训点
16嘉善县民政局 嘉善西云教育培训点
17海盐县民政局 中华国际舞蹈联合会
18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
19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明心教育学校
20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小龙人象棋培训
21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绍兴市柯桥区河南同乡会
22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聚优教育
23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乐贝兔儿童成长中心
24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西施乡土名小吃研究所
25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房车俱乐部
26诸暨市民政局 越馨文化艺术会
27嵊州市民政局 吾悦金街第二乐章培训中心
28新昌县民政局 巧英商会
29新昌县民政局 老干部桥牌协会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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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6【字体:大中小】
青岛抽查535家社会组织,取缔非法社会组织4家、
劝散摘牌186家
近日,青岛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中发现,某商会由于缺乏社团组织运作经验,在成立之初盲目发展会员,对进入领导机构的人员把关不严,导致内部出现矛盾。执法人员帮助其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通过重新审核登记会员资格、按章程规定召开相关会议等手段,有效化解了矛盾,使商会重新走向规范化发展的路子。
2018年以来,青岛市民政局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535家社会组织开展了执法抽查。通过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每年按照上一年底社会组织登记总数5%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在青岛政务网公开抽取和检查结果。为了提高工作有效性,青岛市民政局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公开、公平、公正。
检查全部采用实地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由两名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到社会组织登记地址,以调阅资料、当场询问、财务审计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党建、年报、法人结构治理、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业务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财务管理、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八个方面的情况认真核实。
在执法抽查的同时,青岛市民政局加大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力度,2018年以来,青岛市民政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4家、劝散摘牌186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48家。通过监管手段多管齐下,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每年都上一个新台阶。2018年以来,新增市级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266家,社会组织年报率达90%以上。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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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6【字体:大中小】
草台班子竟成“权威机构”?这家非法组织被取缔了
一家没有在任何部门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竟然在长达数年的时间,打着权威部门授权旗号,在全国下设数十家分支机构,制发带有“全国”字样的等级证书,让处于“鸡娃”焦虑中的家长心甘情愿为之“买单”。
2021年7月,北京市民政局接到民政部转来“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线索,立即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经过网络核查、现场检查、去函协查、询问调查等方式,执法人员掌握了“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违法事实。这家“草台班子”如何摇身一变,成为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的“权威机构”逐渐浮出水面。
“拉大旗作虎皮”常常是非法社会组织行骗的惯用伎俩。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中心”截取教育部2015年印发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的片段,对外宣称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被纳入中小学生成长档案,作为学生中高考的参考依据,并称自己已获有关权威机构授权,其出具的“测评结果”具有权威作用。
“一些正处于焦虑中的学生家长听到这一系列说辞,很难不会动心。”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表示。
据了解,一些参加测评的学生家长和合作机构也曾对该“中心”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要求其提供授权文件,但被以“涉密”为由轻松化解。
执法人员分析,学生家长和合作机构轻信该“中心”,还缘于其“比真的还像真的”的组织名称和组织架构。
发布时间:2021-11-12【字体:大中小】
河北省石家庄市17家社会组织被警告,3家被撤销登记
据石家庄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统计,截至2021年11月10日,2021年石家庄市民政局共对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20起,其中社会团体20起。这20家社会组织均因不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而受到行政处罚(警告17起,撤销登记3起)。
例如:石家庄市农业标准化协会、石家庄市唐山商会等因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又如:石家庄市表面处理行业协会、石家庄市科技日语学会、石家庄市铸造协会因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2019年年度检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有:
1.是否按时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2.是否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3.是否及时对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事项办理变更登记;
4.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进行活动;
5.是否依法开展慈善募捐;
6.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
7.是否存在违法评比达标表彰等。
在此,石家庄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议广大社会组织:
1.要按时参加年检;
2.要规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
3.要按时办理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变更登记;
4.要严格依据宗旨和章程开展活动;
5.没有公开募捐资格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6.要规范财务管理;
7.要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特别提醒
1.社会组织需要变更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章程核准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和直接登记的除外)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修改章程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程序,社会团体经会员(代表)大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机关核准后方可有效。
3.社会组织负责人调整、社会团体换届完成后,在30日内到管理机关备案。
4.社会服务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5.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
6.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7.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社会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8.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名称一般为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并冠以本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例如“石家庄市***协会***专业委员会”。
9.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10.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11.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
来源:石家庄社会组织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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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4【字体:大中小】
浙江省民政厅公布第五批非法社会组织
2021年7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部署,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有力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厅现公布2021年7月份以来部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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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3【字体:大中小】
海南省发布2021年第二批取缔及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有效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打击整治,现将2021年第二批6家取缔、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予以集中公布,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请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敬请拨打举报电话:0898-65346610、65312693进行举报,或将举报资料发送至邮箱:bgs_sgj@hainan.gov.cn。对实名举报的,将按要求严格保密。
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海口环境卫生协会
2.陵水县新村镇乐学堂培训中心
3.群英乡希望启航培训中心
4.群英乡未来教育培训中心
二、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全国心理学培训考评管理中心
2.中国跆拳道高手会海南分会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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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0【字体:大中小】
大连16家社会组织受处罚
经查,下列16家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监督检查且不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拟对这16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限下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有权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联系人:李熹晨、联系电话:0411-83602916、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
特此公告。
来源:大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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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1【字体:大中小】
上海市民政局先后公布四批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根据国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今年以来,上海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认真梳理排查,先后公布四批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共取缔了13家非法社会组织、劝散了8家非法社会组织。现将上述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予以集中公布,以正视听。
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龙童军总会及其下设4个分会
全国房地产CIO联盟及其下设18个分站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荣民外滩公益基金会
中小城市公交改革与发展企业联合会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老房子俱乐部
中华陶瓷大师联盟
中国建筑环境设计产业联盟
莘光长老会
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
上海市台球俱乐部联盟
中国新世纪学习型家庭全国联盟
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汉服上海文化社
中国上市公司董秘俱乐部
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
中国健康大学工作委员会
中国策划协会上海市管理委员会
上海互联网龙岩军团
上海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
黑池舞蹈教育联合会
投诉举报方式
上海市民政局执法总队 021-63215555
邮箱:shsmzzfzd@mzj.sh.gov.cn传真:021-63238523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272弄14号邮编:200052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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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4【字体:大中小】
贵州省13家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
贵州省民政厅的消息,今年4月以来,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等18个部门开展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至6月底,公开取缔13家非法社会组织,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7家,维护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勋介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压实责任,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联合动员部署、联合曝光查处。通过发出倡议、引导登记、劝散、公布涉嫌名单等方式多措并举,全省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27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40件,其中取缔13件(家)、劝散10件、自行解散7件、引导登记6件、在办案件4件。据介绍,遭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是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贵州省民政厅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inanpogov),通过输入该社会组织名称,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识别该组织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支持或方便。
贵州省民政厅欢迎社会各界向民政部门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贵州省民政厅举报电话为:0851-86832008,举报邮箱:sshzzglj@guizhou.gov.cn。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原浙江兵团11团战友 祝晓乐
采集、奉献、提醒…… 2022.12.10